蘇宿糧食倉儲園施工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7104002001
江蘇蘇宿糧食物流有限公司的蘇宿糧食倉儲園施工總承包項目已經宿區行審備〔2023〕22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蘇宿糧食倉儲園施工總承包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
宿城區項里街道開發區糧二路西側。
1.2 工程規模:
項目總投資約3.2億元,建安投資約2億元。總建筑面積23706.66平方米,建筑單體最大跨度為20.04米,接發站最低基底設計標高-9.10米,工作塔高度55.7米。
1.3 工 期:
730日歷天,開工日期2023年4月,竣工日期2025年4月
1.4 質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
1、合同簽訂后按合同約定開工日期 7日前,支付合同價款(扣除暫列金額、甲供材及其稅費)的10%作為預付款,同時承包人提供等額(扣除暫列金額、甲供材及其稅費)的預付款保函,預付款含合同價中60%的文明施工措施費,預付款自第一筆進度款支付時分5次等額扣回(其中60%的文明措施費部分不參與抵扣扣回)。
2、承包人于每月月底(或最遲不超過次月5日)向發包人提交當月已完工程量及相對應合同價款的工作量的核實申請,發包人于次月25日前完成工程量的核實,并按核實工程量價款的8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其中70%部分以轉賬形式撥付,另10%部分以“蘇州農發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形式撥付。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提交結算資料并取得工程結算資料交接單后付至合同價款的85%;
4.發包人依據財政部最新文件規定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手續后支付至結算價的97%;
5.余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待缺陷責任期滿后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結清(但不免除承包人的保修責任)。
1.6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蘇宿糧食倉儲園施工總承包項目建設施工,具體內容包括:10萬噸糧倉建設(4萬噸倉容的平房倉和6萬噸倉容的淺圓倉),配套建設150噸/批次烘干房及辦公房、消防、配電、道路、綠化等附屬設施,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3.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評定分離:定性+定量),其中技術標不采用遠程異地評審。
3.1技術標評審: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定性評審)
3.2資信標評審(商務標評審):企業實力、信用、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定量評審)
3.2.1企業實力(4分)
3.2.2信用報告(1分)
3.2.3項目管理機構人員(2分)
3.3投標報價評審(經濟標評審):價格(定量評審)
3.3.1投標報價(93分)
按以下方法計算評標基準價:ABC合成法評標基準價=(A×50%+B×30%+C×20%)×K;A=招標控制價×(100%—下浮率△);B=在規定范圍內的評標價除C值外的任意一個有效評標價,在初步評審結束后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抽取方式:若有效評標價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圍內,則該類有效評標價不納入B值抽取范圍;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圍內,則在兩個區間內各抽取一個有效評標價,與在A值的89%以下至規定范圍內的其他有效評標價合并后作為B值抽取范圍。若按上述辦法未能抽取B值,則在規定范圍內的任意一個有效評標價(除C值外)中隨機抽取B值;C=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低評標價;規定范圍內:評標價算術平均值×70%與招標控制價×30%之和下浮25%以內的所有評標價;下浮系數K、下浮率△,在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K值的取值范圍為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的取值范圍為6%、7%、8%、9%、10%、11%、12%。
注:1、投標報價等于基準價的得滿分,投標報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的扣0.5分,每高1%的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2、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數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3、有效投標文件指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4、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評委評審和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該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4.3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同時具備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
4.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5.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c.同時在其他企業擔任了法定代表人。
4.5.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4.5.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4.6.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4.6.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6.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4.6.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4.6.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4.6.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4.7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1個月社會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繳納證明;
4.8企業或項目負責人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被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列為失信行為記錄并在公示期內的,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4.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3年03月10日9:00至2023年 03月16日 17:30 至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標人業務系統,使用網上銀行購買招標文件及招標資料,每套售價人民幣0元咨詢電話:0527-84396020,客服熱線:400-998-0000。
5.2 投標人網上獲取招標文件需申領 CA 鎖,可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CA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CA鎖。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投標文件的提交
6.1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3年03月30日9:30;
6.2 開標地點:本項目采用網上開標,需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標人業務系統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
6.3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逾期上傳或者未上傳到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異議投訴
7.1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聯系方式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
7.2投訴事項聯系方式:
7.2.1投標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但就《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定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依法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咨詢電話:0527-84396031。
7.2.2工程建設項目異議、投訴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投標人須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投標人)”界面,點擊異議、投訴事項,按系統提示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證明材料及附件。投訴要件、處理流程詳見電子交易平臺。
8.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無
9.聯系方式
招標人:江蘇蘇宿糧食物流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經天緯地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宿遷市宿城區經濟開發區糧食物流園1號 |
地 址:宿遷市宿豫區財富廣場15樓 |
聯系人:錢子偉 |
聯系人:周辰 |
電 話:17895050440 |
電 話:18262844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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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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